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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通知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享有的姜爱国名下债权转让给赵笃祥,详情如下:姜爱国贷款两笔,分别为本金40000元,利息13069.68元;本4四担保人为姜进国、姜维祥,。借款合同为(9266 元,利息2420.43 元乐)农信联保借字(城关)第 201104号农户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以上债权本金、、利息(利息计息至2013年6月18日)、其他费用之售怒相关的其做公经利三共转迁”请以上借款人、担葆人百公岂扣多起向买人赵笃祥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特此通知。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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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5的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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