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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

土地证号:高国用(2013)第007号,使用权人:高邑县凤城投资有限公司,坐落:南星路,面积:3387.97平方米。用途:商用。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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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17的河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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