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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成都紫橙云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凯鹏与成都紫橙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成高劳人仲案(2024]347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 04月16日13时30分在成都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芳草街审理庭开庭审理,地址:成都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芳草街街道办事处2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成都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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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2-28的四川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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