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公告

盱眙宝能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文涛诉你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860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认证

刊登媒体


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19的江苏经济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