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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袁邦智、袁立容、袁立淼、刘波:我于2023年12月30日将你们对我的欠款 115万元和利息、律师服务费65000元、保全保险费2000元及迟延履行金等债权全部转让给邓华钰。该债权已经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22)琼0105民初 258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即日起请向邓华钰履行还款义务。通知人:邓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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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15的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