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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红(412724198412224021)2019年12月19日商品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121925号不慎丢失,权利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抵押金额:64万元,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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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3-29的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