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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宇在福州市仓山区白湖村山边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于2021年10月列入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确权建筑面积134.14㎡。李钦宇于2021年10月签订编号BHBYGX-4140《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75㎡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盖山路55号贸悦花园6#楼908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至李钦宇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李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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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5的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