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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本人陈月英遗失与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2013年11月26日签订烟台山历史风貌区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征收补偿回迁决算单》(编号:NO:YTS230154)的协议书红联、回迁决算单红联,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持有效证件向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声明人:陈月英已故郑敏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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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5的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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