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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现受人公示如下:本人李洪娟为信新城小区 B2栋2单元24楼1号房屋(建筑面积77.53平方米)的受让人,原房屋所有人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给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本大已自愿作出承诺现李洪娟以上述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申请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手续。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存有异议的,请在此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松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哈尔滨市松北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
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不哈尔滨市松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1松北区龙川路1750号;电话:84013325。哈尔滨市松北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8
号;电话:84094151。哈尔滨市松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哈尔滨市松北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24年1月23日
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不哈尔滨市松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1松北区龙川路1750号;电话:84013325。哈尔滨市松北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8
号;电话:84094151。哈尔滨市松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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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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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3的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