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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黄金梅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新店镇,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8年由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处拆迁安置于榕发夏荷郡(一区)2号楼 2201、2103 单元。现由黄金梅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黄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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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6的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