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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曹超峰(身份证号610628198002082417),在2018年1月12日受碧园山东区域指令,挂名嘉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监事。现本人在2020年6月即已从碧桂园山东区域离职,与嘉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联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或委托关系,且从未参与嘉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本人多次与嘉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要求尽快将公司监事变更为其他人,但该公司均总于办理,已严重损害了本人合法权益。本人在此声明,嘉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对本人离职后仍将本人登记为监事等的行为及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且嘉祥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行为以及以本人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均与本人无关;所有涉及本人签字的,均为假冒、仿冒。特此声明。声明人:曹超峰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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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5的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