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声明
宜昌大都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大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大都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易君、李勤、易浩、金琪、周爱成、李青:根据2024年1月16日李琼与宜昌弘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李琼将对你们享有的(2014)宜仲调字第212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未执行完毕的全部债权依法转给了宜昌弘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邮寄无法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现通过公告向你们送达债权转让通知,自公告之日起请你们向宜昌弘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相关义务。专此公告。
通知人:李琼 日期:2024年1月25日
通知人:李琼 日期:2024年1月25日
认证
刊登媒体

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5的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