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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刘乃奇于 2021年6月2日购买于洪区细河南路159-1号2-18-1华沃滨河湾房屋一套房号为:C9#2-18-1由于交款收据丢失,总金额:100000元收据号No0026838,特此声明,此收据作废。
刘乃奇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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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2-29的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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