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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先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文春生、张尤惠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李先。自转让之日起债务人文春生、张尤惠请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债权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受让方:李先联系人:李女士19942424240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平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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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04的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