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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晟春健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于2023年10月30日受理的申请人宜昌砼富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3)武仲受字第000004509号1,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和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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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1-25的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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