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公告
通辽市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1月12日贵我双方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人及还款协议书》,截至 2023 年11月30日贵方尚未偿还我方本金人民币 108240000元、利息人民币 48782633.33 元。请贵方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清偿所欠款项,否则本公司将按照前述合同约定要求贵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诉诸法律,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联系人:满达,电话:16601112200。北京东方众鸿投资有限公司
认证
刊登媒体

本条信息刊登于2023-12-27的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