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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0311破9-8号2024年2月5日,本院根据洛阳房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洛阳房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特此公告。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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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信息刊登于2024-02-29的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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