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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送达公告 乐东和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4月,你公司承担了本机关科研项目“乐东沉香产业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结束后,你公司未按规定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导致本机关作出通知,明确该项目按验收不通过处理,收回结余经费及使用不合理经费。为做好经费收回工作,本机关于2023年12月7日向你公司作出《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专项审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你公司本机关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科研项目经费进行专项审计,请你公司准备资料;并告知你公司,如你公司不配合审计,或由于你公司的原因使得审计无法进行并导致结余经费金额无法确定,本机关将认定已经拨付你公司的科研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全部为结余经费,要求你公司全部退回,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通知》《通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月22日
淮北市东方城市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准北汇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就淮北市东方城市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东方城市广场东商场(1幢1211号房产)经营收益事宜,贵司及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本人于2022·年12月4日签订《四方办议书》,确认本人对淮北市东方城市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经营收益债权,淮北汇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淮北市东方城市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与本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已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本人就债权转让事宜,向贵司通知如下: ,本人将对贵司享有的经营收益债权10274149 元转让给淮北市新中原业责任公司,贵司上述债务直接向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履行。特此通知债权人;张振好、严树2024年1月26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淮北市东方城市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北汇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北市东方城市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拖欠本人东方城市广场栋商场(1幢 3157 号房产)经营收益事宜,贵司及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本人于 2023年3月13 日签订《四方协议书》,确认本人对淮北市东方城市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经营收益债权,淮北汇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淮北市东月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与本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已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本人就债权转让事宜向贵司通知如下: 本人将对贵司享有的经营收益债权 62910.79 元转让给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贵司上述债务直接向淮北市新中原置业责任公司履行。特此通知债权人:余友朋2024年1月26